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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16年近200万赃款被收缴 海原人大原主任案终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8日07:27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田风德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近日终审。法院裁定驳回了田风德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判决,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田风德有期徒刑16年,其受贿的17万余元收缴国库,来源不明的180余万元人民币和3833美元等财产,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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