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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导报社当庭道歉 章子怡“泼墨门”案和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8日07:27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7月7日讯记者李松黄洁通讯员刘妍因认为购物导报社刊登的“泼墨门”文章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著名影星章子怡将该报社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记者今天获悉,该案今天上午开庭时,购物导报社当庭道歉,双方达成和解。

  今年1月13日,《购物导报》刊登题为《章子怡泼墨门女主角现身说内幕谈金钱桃色纠纷解惊天迷局真相》的文章。章子怡认为,该文题目使用了明显带有贬损诽谤色彩的“金钱桃色”一词,内容严重失实。以侵犯名誉权将购物导报社告上朝阳法院。

  为防止恶劣影响的传播,章子怡的律师申请法院不公开开庭,获法庭准许。

  据悉,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对于道歉的内容,双方均表示不希望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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