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邓新建
“今后,利用行政权力对民营企业任意摊派、乱检查、乱收费行为在广东将会受到严厉的查处!”
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参与起草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水平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过半年多时间的反复修改,今天正式提交在此间召开的“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讨论。记者细读《意见》后发现,共分十大部分32条的《意见》,对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各类问题与困难进行了全面的明确,并提出了建设性的规范与规划,可说是亮点纷呈。
该《意见》重点提出了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问题,为了从根本上帮助民营企业排忧解难,《意见》明确提出的“保护民营企业合法财产权,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享有财产权’原则,严禁行政权力任意干涉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等规范性规定,成为最大的亮点。
该《意见》要求,彻底清理与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厂规厂纪;建立民营企业的用工矛盾协调处置机制,尊重劳动者与民营企业双方的合法权利;加快建立健全民营企业的党团组织和工会组织,发挥其在协调劳资关系中的积极作用。
《意见》提出,对于涉及民营企业的民商事纠纷仲裁,广东将探索建立民商事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及时公平处理各种争议。同时,还将充分发挥省中小企业律师服务团的作用,引导民企自觉依法经营。
记者从《意见》中了解到,针对民营企业难以进入垄断行业的现象,广东将分层次、分地方、分类型、分方式进一步降低民营经济在垄断行业(金融、通信、电力、石油天然气等)、社会事业(医疗、教育、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准入门槛,优化民间投资审批登记程序,通过制度设计完善民间投资准入制度。
《意见》指出,广东将进一步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改进审批方式;建立行政审批动态管理协调机制,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不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调整。完善审批事项设立、下放等相关配套制度,健全审批权制约监督机制,加快行政管理模式由“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
据悉,广东省的各类产业扶持专项资金要对民营经济开放,与其他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技术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定等人才管理配套政策要对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
另外,广东将成立省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与原有的省中小企业局合署办公。各级政府要将民营经济发展作为富民强省战略方针,纳入本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
本报广州7月7日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