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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夸海口称“有内部招生指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8日07:39  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邓红阳

  这几天,河南省郑州市市民刘女士烦心不已。

  去年,她为了高考落榜的儿子“上大学”,花了4万元,后因没学籍儿子不上了,办事人不但不退钱,连面也不见了。

  “最后一次通电话是6月15日。”刘女士介绍,办事人冯先生说钱交到学校没法退,只有等今年收了学生后,用其他学生的钱退给她。

  刘女士是在2009年9月认识的冯先生。当时,刘女士的儿子高考落榜,熟人就向她介绍了这位“有关系”的冯先生。冯先生说,自己认识郑州大学的一位老师,能“操作”上二本院校。

  在冯先生的引荐下,刘女士来到这位老师的办公室,“办公室就在大学老校区”。

  “他们说,交5万元就可以上大学,四年后拿二本毕业证。其中,要先交4万元,到大学读预科大专,三年后保证升本,拿到二本毕业证后,再交清剩下的1万元。”刘女士说。

  刘女士带着孩子在大学校园里转了一圈后,相信了他们的承诺。随后,她筹集4万元交给了办事的人,出于信任,没有让其打收条。

  2009年10月,刘女士的孩子到这所大学“上学”。虽然存在种种疑问,但孩子上大学了,刘女士一家还是很高兴。

  入学1个月后,刘女士的孩子觉得自己在学校就像个陌生人。班里点名时也没有自己的名字,问了老师,却被告知没有自己的学籍。

  刘女士又找到了办事人。他说,孩子要在学校读1年预科后,参加“省内对口学屑试”,2010年9月左右才能注册上学籍。

  为了印证办事人的说法,刘女士找到了这所大学的招生办,结果被告知:“我们根本就没有预科,所有录取学生必须参加高考,通过招办后方能录取。”此时,刘女士才发觉受骗了。

  “在这类诈骗中,不法分子是人们眼中的‘能人’。这类人吹嘘自己‘神通广大’,有‘关系’,通‘门路’。他们给被害人的感觉就是:只要给他们钱,就能上大学,没有他们‘摆不平’、‘搞不定’的事儿。”7月6日,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负责人任兵向记者透露,“近两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招生诈骗类案件呈上升之势,但被告人的伎俩并不高明,稍加留意,就能看出破绽。”

  任兵说,这类案件主要集中在录取前夕和录取过程中,不法分子自称有“熟人”,谎称自己是某校招生代理人员或招生人员,或与高校领导和招办人员有“特殊关系”,吹嘘自己可以拿到内部指标或计划外指标等,只要花钱就可以进好大学、好专业,不够分也可以上大学等等。更有甚者,还谎称高考成绩低于专科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也可以被录取为本科。

  任兵介绍说,这些不法分子打着种种幌子,进行招生诈骗活动。主要伎俩有:一是虚构身份,将自己伪装成位高权重者,暗示或明示可帮人上大学。二是故意混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的区别,蒙骗考生,声称“低分高录”,有办法让分数不够一本线的考生进入一本院校,让不过分数线的学生入校读书。三是以“定向招生”、“自主招生”、“单招”进行诱骗,或者伪造录取通知书。有人甚至扬言录取不用网上操作,直接把纸质档案交给他们,再交几万元钱,有无志愿都可“搞定”。但实际上,现在全是网上招录。

  河南省招生办一位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考生可通过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或到县市区招办服务大厅查询自己的录取信息。如查询的信息与通知书一致(包括录取学校名称、专业和层次),就是经过省招办办理了正式录取手续。否则就不是普通高校正式录取的通知书。

  这位负责人提醒家长和考生,一旦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招生部门反映或向公安部门举报,以免上当受骗。

  本报郑州7月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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