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管向旁观市民喷辣椒水》后续
早报记者 鲁勋
本报昨日报道了南京市发生围观市民为瓜贩求情反遭城管喷辣椒水事件后,当地相关部门立即做出反应。南京市城管局执法监察处目前已介入调查,并声明该市城管并未配发辣椒水,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也不允许使用辣椒水。
5日上午,南京市栖霞区燕子矶街道城管在取缔占道经营的瓜摊时,向围观求情的市民刘先生喷辣椒水。随后,该街道城管科副科长杨瑞军表示,辣椒水由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下发,城管队员可酌情使用。事发后,城管是否可以配发辣椒水、在何种情况下可以使用辣椒水引起了一片质疑。
在质疑声中,杨瑞军突然改口,声称经调查,辣椒水并非上级城管执法大队配发,而是涉事城管协管员个人行为。杨瑞军表示,经调查,喷辣椒水的是一名城管协管员,而不是正规的城管执法队员。由于其“私自使用”辣椒水,目前该科已对其作出停职决定,要求该协管员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并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在城管部门前后矛盾的两种说法曝出后,不少网友再度质疑,并列出从2006年至今,该区城管使用辣椒水的事件。其中2008年该区迈皋桥街道城管队员向派发楼盘宣传单的人员喷辣椒水,甚至引发围观市民向城管执法车掷鸡蛋;2010年,该区马群街道城管队员也被曝出在取缔路边摊贩时,掏出辣椒水狂喷。
对于之前就有城管执法中使用辣椒水的情况,有关人员表示,不排除城管队员私购辣椒水等防卫用品。据了解,目前我国仅对警用辣椒水作出明确界定,有统一标准、统一标志,使用者须由公安部门统一配发。但近年来,网上有不少类似功效的“山寨”辣椒水出售,相关管理仍属空白。对此,不少网友呼吁,有关部门应加强类似设备的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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