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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了数万感谢费税务人员当“内鬼”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8日10:54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日前,红花岗区纪委监察局查处了一起虚开发票案件,该区国税局两名税务人员竟是“内鬼”。

  经查,2003年4月至2008年12月期间,何某某先后在红花岗区注册成立科明公司和明鑫公司(均为皮包公司),采取在税务部门多领取发票及购买假发票的方式,在收取3‰的手续费后为他人代开发票金额5000万余元,非法获利100万余元,造成国家税收流失200万余元。2006年3月,何某某为逃避税务机关的检查,通过红花岗区国家税务局工作人员沈某某找到税务专管人员于某帮忙注销科明公司。在于某、沈某某的帮助下,科明公司得以成功注销。事成后,何某某分别送给于某、沈某某现金数万元表示感谢。2008年12月,何某某又以同样的方式找到沈某某帮忙注销明鑫公司,在注销明鑫公司过程中被税务机关发现而未能得逞。目前,红花岗区纪委监察局已将何某某、沈某某、于某等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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