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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要求 严格按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8日11:05  大众网-齐鲁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7月7日电(记者周婷玉)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有关负责人7日强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按照规定的品种、用量和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食品安全。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聚二甲基硅氧烷”和“特丁基对苯二酚”是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许多国家批准用于食品添加剂。这位负责人说,我国也允许这两种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限量使用。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等有关规定,“聚二甲基硅氧烷”可作为消泡剂在食用油脂和肉制品工艺等范围使用,在食用油脂中最大使用量为0.01g/kg;还可用于鲜水果及蔬菜、豆制品加工、肉制品加工、啤酒加工等工艺。“特丁基对苯二酚”可作为抗氧化剂在脂肪、油和油炸食品等范围使用,最大使用量为0.2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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