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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捆绑式下井”要讲对策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8日13:12  新闻晚报

  □张传发

  据《广州日报》报道,国务院有关会议强调,企业领导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有些矿领导可以将矿工生命安全当儿戏,但他们对自己的生命安全却万分珍惜。国务院要求矿领导与矿工 “捆绑式下井”,可谓 “对症下药”。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又怎么办?所以,我提醒,“捆绑式下井”当“两防”。

  防“假领导”下井,“真领导”不下井。其实,这是极有可能发生的,有的矿上,为应对“捆绑式下井”而将一些普通员工或 “中层干部”挂名为“矿领导”,并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但这些“挂名矿领导”,只负责“下井与矿工一起劳动”,不负责矿上的任何行政工作。一旦上面检查下来,“我们天天都有领导跟班呀”,其实,真正下井的是“假领导”而“真领导”是从来不下井的。

  防检查组来了下井,检查组走了上井。或许,有的矿上,领导班子所有成员也都下井,但人家是在井上的时间多,在井下的时间“少而又少”;大凡“捆绑式下井”,仅限于上级通知要来检查了,那才应付一下下井,而检查组一走,矿领导立即回到井上。当然,“下有对策”,作为各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不能没有“对策的对策”。“对策的对策一”,领导要下井,信息要上网。各矿山企业天天上报下井领导的名单,并将其挂在网上,以便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对策的对策二”,暗访。安监部门不妨常搞一些“突然袭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下矿井,看看当班的矿领导是不是真的在当班,真的下井了。

  “对策的对策三”,“举报有奖”。 “突然袭击”不可能天天搞,“捆绑式下井”根本上还是要依靠所有矿工在现场进行监督,举报有奖。一年一个地方财政用于这方面的奖励资金花去二三百万元,相比较应对矿难所花去的钱,那是真是“一本万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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