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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董总:转换华小校地拥有权将弱化华小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8日13:4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8日电 据马新社中文网消息,马来西亚董总于7月7日表示,一些华社和政党人士鼓吹将华小校地拥有权交给教育部,以申请成为政府学校或全津贴学校的言论可能会弱化和边缘化华小的地位和权益。“把校地拥有权交给教育部对于学校管理并没有帮助,也让华小董事会更难发挥管理职权。”

  董总于7日发表文告澄清说,根据1996 年教育法令,“政府学校”( sekolah kerajaan )是指教育部长创办并负责其所有经费的学校。

  根据法律定义,政府学校并不是根据校地拥有权来定义。因此,若一间学校的校地拥有权交给教育部,该学校也不能变为“政府学校”。因此,把校地拥有权交给教育部,以换取政府学校的言论存有误导性。

  此前,太平华联华小二校赞助人大会通过将校地献给政府以换取“全津贴学校”地位。教育部副部长魏家祥就此事发表了将“政府学校”等同于“全津”、“政府资助学校”等同于“半津”、“政府资助学校”申请转为“政府学校”需把校产交给教育部的谈话。

  董总还澄清指出,“政府资助学校”( sekolah bantuan kerajaan )指的是得到全部资助拨款( full grant-in-aid )和资本拨款( capital grant )的学校。因此,校地不属于教育部的学校或校地属于董事部的学校就是政府资助学校的言论也具有误导性。

  而根据教育法令,政府有责任承担每一所华小的行政和发展开销,法令也没有阐明“全津贴学校”和“半津贴学校”的规定。因此,全津贴学校和半津贴学校不等同于政府学校和政府资助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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