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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保局建议企业涨薪11%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8日17:15  国际在线

  最高不超过16% 最低不少于3%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昨天发布本市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为11%,最高不超出16%,最低不得低于3%。

  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基本方式。也就是说,工资指导线只是企业决定工资的参照标准,并非强制执行。

  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形式发布,具体体现为三条线:即基准线、上线(预警线)、下线。2010年的基准线为11%;上线(预警线)为16%;下线为3%。也就是说,今年企业职工的工资增长幅度要控制在3%至16%之间,11%为平均水平。

  2009年,受金融危机影响,本市没有发布工资指导线,今年发布的三条指导线与2008年相比各下调了0.5个百分点。值得注意的是,在2007年之前的工资指导线中,下线有时会是零增长或负增长,而今年工资增长的下线确定为3%,从根本上保障了职工收入不降低,且呈上涨趋势。

  人力社保局在发布今年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时,还提出了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

  生产发展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以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基准线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可以在基准线和上线之间确定工资增长水平。

  企业在当年经济效益有所下降时,可以参考下线安排本企业工资增长水平;因受金融危机影响,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可以安排本企业工资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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