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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贱卖巨额租赁建材 三犯涉嫌合同诈骗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8日20:16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郭玉红 见习记者李冰洁)谙熟建材租赁“门道”的建筑企业职工,借大型国企名义租来价值千万余元的建设材料后,“低进高出”转租给宁夏两商人赚取巨额差价。更“聪明”的两商人又将租赁材料低价变卖牟利。7月7日,3人涉嫌合同诈骗罪在兰州中院受审。3人对指控事实供认不讳,但认为这是商业行为引发的合同纠纷,不应以刑事犯罪追究责任。法庭宣布定期宣判。

  年近半百的山东人胡富宪曾是一家建筑企业的职工,对建材租赁市场的运作模式烂熟于心。2007年年初,胡富宪通过时任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公司劳务中心主任刑天臣(另案处理),以该公司名义,分别与6家企业签约,承租了价值1372万余元的钢制架子管、扣件等建材。协议明确约定租期1年,而承租者不得再向第三方予以转租、出售。不过,胡富宪并未守约,而是当起了“二道贩子”。

  2007年2月,宁夏建材租赁商马建军得到胡富宪的“真传”后与其欣然签约,租赁了价值497万余元的建材。在其引荐下,宁夏女商人张淑霞也承租了价值740万余元的建材,这两份租赁合同期限均为3年。据马建军和张淑霞庭上陈述,虽然协议上也载明了不得转租、出售的约定,但胡富宪明确告知他们,只有转租、出售才有利可图,租期届满后再用折价购买或另外购买材料返回就行。但是,当两名宁夏商人先后将建材运至银川后才发现,当地的租赁根本没有多大市场空间,无奈,两商人一边寻找租户,一边按照胡富宪传授的经验,将部分建材低价出售后套现。

  很快,1年租期届满,6家企业开始陆续要求胡富宪返还租赁物,由此引发了一系列合同债务纠纷。警方介入侦查发现,胡富宪先后从马、张二人处收取了265万至493万余元不等的押、租金后仅向6家租赁企业支付了235万余元,其余款项均被其挥霍。同时,张淑霞和马建军出售部分建材分别得款400万余元、30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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