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建辉 匡龙) 7月6日,湖南省道县原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何成宇受贿案在衡阳市南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何成宇是湖南省道县人,其涉嫌受贿一案,经湖南省检察院层层指定,决定由衡阳市南岳区检察院办理。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何成宇在担任道县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帮助他人协调矛盾,谋取利益。
其间,何成宇利用担任道县湘源大道工程项目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职务之便,为该工程承建商熊某在工程项目验收、结算及协调处理矛盾等方面提供帮助,9次收受熊某贿赂共计人民币30.5万元;利用担任向阳坝新电站建设工程指挥部指挥长职务便利,收受童某“感谢费”现金5万元;利用担任奥盟电器项目引进负责人职务便利,两次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蒋某、副总经理何某贿赂共计4万元。
案发后,被告人何成宇主动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并退还了全部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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