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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好“三字经”,矛盾调处在首访

  “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位于三项重点工作的首位,也是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我院以控申工作为“窗口”推行了一系列举措,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我院连续三届被评为湖南省“先进基层院”,相继荣获“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在2009年湖南省民意测评中,我院在全省120多个基层检察院中排名第十。

  立足窗口,整体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我院将控申工作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一线窗口,树立“大控申”理念,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控申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建立健全与党委、政府、信访、纪检、公安、法院等部门协调配合、信息通报、联合调处等工作机制,形成了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环环相扣的“立体化矛盾调处工作格局”。近三年来,我院对受理的45件来信来访均进行了妥善处理。

  源头预警,将矛盾防控在萌芽状态。对于集体访、告急访和群体性突发事件,我院形成了快速反应、信息畅通、共同预警、联动防控的“信访预警”工作机制,在各业务科室聘请预警员,将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等容易引发涉检上访的案件情况及时通报控申部门,有针对性地做好说服疏导、息诉息访工作,将不稳定因素遏制在萌芽状态。同时,着重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出台《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实行瑕疵案件问责,严格案前监督、案中纠正、案后评估,从源头上减少涉检上访案件的发生。近三年来,我院共发出涉检信访预警信息5件,因处置及时,未造成上访。

  关口前移,将矛盾控制在基层一线。为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我院将矛盾化解的关口前移至社区、乡镇。除开展好检察长下访、巡访活动外,还不定期地开展“民情大走访”、“乡镇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在社区、乡镇设立举报咨询点、开辟检察宣传栏、悬挂检察长信箱、发放检民联系卡,及时了解群众呼声、收集群众诉求、把问题化解在基层。近三年来,我院在社区、乡镇当面受理各类信访23件,当场解决18件,其余5件因及时处理答复,未造成进一步上访。

  首访释疑,将矛盾调处在首访环节。我院以切实为来信来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立足“析、查、释”三字,力争将矛盾调处在首访环节。析,即热心接访,认真“析”症结;查,即认真复核,全面“查”原案;释,即悉心说服,全力“释”疑团。如我院2008年办理的李某不服14年前非法拘禁罪申诉案。受理该案后,我院迅速组成专案组,认真调查案卷,走访、询问当时的办案人员、在场群众及当事人50余人次,找出问题的关键,并召开有市人大代表、村支书、镇党委书记、镇长等人参加的听证会,面对面解释疑团,最终让李某在首访环节息诉罢访。

  回访解难,将矛盾化解在群众心中。在处理疑难信访中,我院坚持每案回访考察,及时掌握上访人的思想动向,了解他们工作、生活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合理地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如我院2007年办理的周某上访案,我们通过回访了解到周某生活十分困难后,协调有关部门帮助其解决困难,周某送来锦旗表示感激,并彻底息诉罢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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