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小菊屠艳苹王静雯 报道
本报济南讯 我省近日通报2010年第一次“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检查结果,决定对排放重金属等污染物超标严重的两企业实施停产整顿。
5 月份,省政府环保专项行动检查中发现,部分工业污染源超标排污。其中,菏泽市单县集龙燃油添加剂有限公司车间排口废水总铅浓度为82mg/L ,超标81倍;济宁市山东樱花五金集团有限公司车间排口废水总铬浓度37.1 mg/L,超标 23.7 倍。对此,省政府决定对其实施停产整顿,经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部分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水质不正常。部分城市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青岛市海泊河污水处理厂和宁阳县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氨氮浓度为 63.3mg/L 和31mg/L ,分别超标 6.91 倍和5.2倍。
省政府同时决定,对部分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水质不正常的分别给予限期整改、挂牌督办、区域限批预警等惩罚措施;对污染严重的河流断面,将从严审批流域内涉及水污染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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