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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卖房想套钱还贷拿到首付又翻脸加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9日02:54  扬子晚报

  以较低的总价引诱别人来买房,待对方先期付了一大笔钱后,却又翻脸要加价。原来,卖主欠了银行一大笔贷款没法还,房子被冻结了,此举是为了先套点钱,解决自己的燃眉之急。此人被买主告上法庭后,还找人冒充自己子虚乌有的弟弟,试图欺骗法院。(见本报5月20日A14版,《两证全无,他也敢卖房给别人》)昨天,南京下关法院就这起房屋买卖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顾西偏败诉,并协助买房人办理房屋过户。对此,顾西偏当庭表示要上诉。

  在昨天的庭审中,涉案房屋的开发商被追加为第三人并出庭参加庭审。开发商负责人认为,顾西偏当时承诺的所谓更名,是无法实施的,因为房屋产权交易是权证交易,光凭契约是不行的。此外,这种行为也是违法的,因为目的是逃税。因此,徐女士和顾西偏在中介签的合同是无效的。此外,从南京市房产局答复意见来看,这个合同如果履行,将会使顾西偏损失几十万元,这说明原价是不合理的。

  最终,下关法院认为,顾西偏说自己是被人设套签了合同,但却拿不出任何证据加以证实,不予采纳。至于第三人提出的合同无效问题,法院认为,“更名”条款的订立的确是规避国家税收,损害国家利益,该条款属无效条款,但条款无效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的无效。该合同订立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是有效合同,所以应予支持,遂作出如上判决。(文中当事人为化名)通讯员 夏研

  本报记者 罗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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