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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工人同下井”至少是政策善意和尊严救赎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9日02:54  扬子晚报

  温家宝总理7月7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7月8日《广州日报》)。

  尊严的风筝离开生命的线,就失去了依托。首开先河的“领导工人同下井”举措,是对温总理“尊严论”的注解与践行。

  矿难,长期以来翻腾在悲痛的记忆里。像挥之不去的噩梦,像若即若离的阵痛。泪与血,死与伤,痛苦与希望,踪迹难觅与生死茫茫,都填补着我们空洞的公共表情。每一次,都能看到伤悲交加的诀别;每一次,都为矿井下的生命悲伤祈祷;每一次,都在希望不会有下一次。因为,矿难频发意味着悲伤叠加,物伤其类,谁能独善?

  竭泽而渔式的非法开采,简陋低下的安全标准,好景空设的监管,如同魑魅,抽空了生命的“弥足珍贵”内涵。在无良的逐利心、对他人安危的漠视面前,生命成了任由批发的“劣质货”,没有价值,更不用说尊严。

  尽管法规“超市”里已琳琅满目,尽管官员承诺保证再确定,尽管不少高官在问责中悲情离开,可矿灾的步伐,依然快捷;矿工遇难的噩耗,仍未消停。在对矿工等弱者的权利尊重和捍卫上,无可讳认,我们已负债累累。

  “领导工人同下井”,细究起来其实并非治本之策,“领导陪同”,未必就是工人们安全感的定心丸。更何况,“领导”是一个概念而非实指,到底是谁,并未明确。但你不可否认这一提法的制度善意和政策温情,这,正是推动法规趋向完善的动力。

  开采煤矿,领导需现场带班,且与工人同进退,其作用不是“鼓舞士气”,而是以切身体验、责任关联的方法,促使煤矿落实安全生产原则,不仅在技术上填补漏洞,也在人文环境上多些关怀。当领导走出安乐巢,体认到生存之艰时,种种疏忽,也就能少些、更少些。所谓“躬耕方知稼穑艰”,我们不时提倡官员不应该有特权,应该和普通群众一起买房子感受房价之高,一起坐公交感受拥堵之困,正是同样的道理。

  当然,坊间的质疑也完全有道理。比如,会不会出现专门的“下井领导”?谁来落实这个善意的政策?如果没有“同下井”,谁来检举,谁来问责?更有甚者,会不会再出现“让领导先走”的骇人声音?

  把这些,交给具体的制度吧。我们现在要承认的是,在对矿难的防治上,“领导工人同下井”迈出了可喜一步。要救赎矿工们的尊严,漫漫长路,需要社会用人本之心来“上下而求索”。只有我们的关怀抵达这些弱者们的生命和权利两岸,更多的温情才能喷涌而出。更多的温情喷涌之时,制度的保障才能真正理直气壮地打起“刚性”大旗。 (湖北 佘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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