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3000元造假门票被判罚1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9日03:21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朱燕)日前,因伪造、倒卖假门票,李某被西城法院以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判刑3年半,并处罚金100万元。

  2009年7月,李某以人民币3000元的价格,从外地一人处订购1000张伪造的2009年8月8日TIM意大利-红牛北京赛门票。去年8月7日,李某在西城区提取门票包裹后被警方控制。警方当场起获伪造的门票862张,票面金额共计人民币75万余元。

  法院认为,李某伙同他人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的行为,侵犯了国家对有价票证的管理秩序,扰乱了经济秩序,已经构成了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且数额巨大,依法应予惩处,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