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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翘井盖掀翻高速行驶汽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9日04:06  大洋网-广州日报

  

上翘井盖掀翻高速行驶汽车
事发现场。
上翘井盖掀翻高速行驶汽车
事发现场。

  车主为此遭受各项损失24167元怒而状告城管局及井盖维护公司

  井盖翘起45度角,车主陈先生在驾驶爱车时避让不及,导致人仰车翻,还搭进去24000多元修理费,这让他恼火不已,而在与相关部门交涉过程中,一直得不到满意的答复,陈先生一怒之下将主管部门东莞市城市管理局和负责井盖维护的东莞市美升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一起告上法庭。昨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该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文/图 记者代希奎、钟宏连

  事件:避让翘起井盖车撞烂

  陈先生告诉记者,6月28日19时20分许,他驾车从东城往万江方向行驶,当车开到环城路南城区莞太路出口路段时,车进入辅道。“当时天有点暗,只觉得前面有个黑乎乎的东西,我猜可能是井盖。”他说,可当走近时才发现,井盖并没有盖好,而且还呈至少45度的角翘起,他赶紧打方向盘避让,右车道有车驶近,他只好转左,可是还是没能避让开井盖。“井盖刮到车的底盘,瞬间失去平衡,一下子就撞上了路旁的铁栏,然后侧翻在地。”

  记者从事发现场的照片看到,小车前端和右侧受损严重,面目全非。“好在我系了安全带,不然后果不堪设想。”陈先生说,随后他仔细观察了环境,发现周围并无任何警示标志。

  因车辆翻车,包括车损、护栏损失等在内,他一共损失共计24167元。“城管部门和养护单位没有尽到管理职责。”陈先生说。

  状告:要求赔偿所有损失

  记者昨日了解到,陈先生已经将东莞市城市管理局和负责井盖维护的东莞市美升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一起告上法庭。理由是发生事故的井盖由东莞市城市管理局及东莞市美升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和养护。事故发生时,路面井盖并未盖好,呈45度角倾斜,周围没有任何警示标志。

  而根据法律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陈先生代理律师认为,东莞市城市管理局和负责井盖维护的东莞市美升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作为井盖的所有人及管理人并没有尽到管理义务,致使原告财产受到重大损害,其行为已构成侵权,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城管局:没收到法院传票

  昨日,记者致电城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他表示,关于有市民状告城管局一事,暂时还没有收到法院传票,也不知情。如果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城管局会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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