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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入《法检目录》商品过渡期延长至今年年底
本报讯 (记者张晓嘉 通讯员刘茗)昨日记者从东莞检验检疫局获悉,2009年新增入《法检目录》或增补入进(出)口海关监管条件商品的过渡期将再次延长至2010年年底。
过渡期内涉及354个HS编码的商品进出口,采取临时检验检疫措施,实行通关单放行管理,但不实施检验检疫,不收取任何检验检疫费。
据估计,此次过渡期再次延长,将为莞企节约检验检疫费用约120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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