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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初榨食用植物油须看检疫证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9日04:2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检验检疫部门加强对进口橄榄油的监管

  本报讯 (记者黄庭辉、陈翀 通讯员卢晋姬、石先来)记者昨日从中山市检验检疫局获悉,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加强了对进口橄榄油的监管,进口初榨食用植物油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中山相关企业需注意。

  为保证进口橄榄油的质量安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近日加强对进口橄榄油的监管,相关条例规定“进口初榨食用植物油,企业报检时必须提供输出国或地区政府动植物检疫机关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并在合同中注明。对无出口国官方有效植物检疫证书的,一律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日前,中山一企业在进口橄榄油时就因对法律不熟悉而没有索取对方植物检疫证书,目前正在补办。

  中山检验检疫局提醒有意进口初榨食用植物油的企业,必须提前取得输出国或地区政府动植物检疫机关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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