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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修基金为啥动不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9日04:40  华龙网-重庆晨报

  本报讯 (记者 顾晓娟)又下雨了,这让家住巴南区鱼洞松竹苑的张伟心都烦透了。原来,自从2008年搬进新房,房顶就出现漏水。因为住在小区顶楼的8家业主都漏水,大家想到动用大修基金,但要2/3业主同意。而小区没物管、没业委会,大修基金几乎成了一笔“死钱”。

  漏水已两年 新房不敢住

  张伟的家在松竹苑1单元顶楼。2008年下半年,张伟和妻子将这套130多平米的三室两厅,布置得温馨而舒适,可刚入住不久,他们竟发现房顶漏水了。

  “外面下大雨,房里就下小雨。雨水滴滴答答,睡觉都要拿脸盆接。”几次大雨后,张伟发现除了半个客厅,整个房子都在漏水。很快,吊顶被雨水浸泡后,阴角线条开始脱落,靠墙和衣柜和房顶的凹陷处,甚至大块发霉了,张伟一家只好暂时搬家了。

  八家漏水 业主自己维修

  昨天,记者来到松竹苑小区,和张伟一样住在顶楼的几家住户向记者大倒苦水,“整个小区四个单元8家顶楼住户,家里都在漏水。”

  雷先生家住1单元9—2,是2007年搬来的。和张伟一样,他搬进来不久就发现卧室漏水,“开发商来修补过几次,但无济于事。后来开发商就不管了。”雷先生懂建筑施工,他发现房顶已多处开裂,简单修补无济于事。

  为了免于漏水之苦,他决定自己花钱修补房顶。“最下面做了一层砂浆找平,再做了一层防水,然后是水泥砂浆保护层,上面又做了一层钢筋保护开裂,最后铺地砖。”雷先生说,如果要想不漏,就得按这样施工,他们家就花了3万多元。

  保修期已过 开发商不管

  张伟却认为,楼顶是公共空间,这钱不该业主私人出,开发商应该负责。昨天下午,记者和张伟一起找到小区开发商———重庆泉海事业有限公司。公司负责人况先生称,小区是2003年修建的,目前已过了5年保修期,开发商不必再承担维修的责任。再加上小区没有物管,业主们也没有缴纳物管费,按照相关规定,本着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就应该业主自己维修。

  对此,巴南区房管局工作人员也解释说,5年保修期后,开发商的确没有维修责任,但房顶是小区公共区域,应说服整个小区的业主共同维修。

  用大修基金 要业主同意

  “整个小区共有72家业主,别人家又没有漏水,要说服大家不容易。”一顶楼的业主说,他曾问过其他业主,结果都不同意出钱。

  “那是不是可以动用大修基金?”巴南区房管局介绍,按照《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属于小区业主共同所有的区域,就属于大修基金的范围,但使用大修基金需要全体业主的同意。按规定,使用大修基金要业委会上报;没有业委会的,需要全体业主签字同意。

  8家住户房顶漏水,究竟该怎么办?本报将继续关注。

  昨日,张先生家的饭厅顶棚被雨水严重损坏。本报记者 胡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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