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40岁的男子陈某与50多岁的桑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了7年。“少夫”想改善生活,欲从“老妻”手中拿钱买房。遭拒后,竟将其骗至铁路边杀害,并抛尸于路边水井。昨日,武汉市中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经查,刚满40岁的被告人陈某系云南大关县人,来汉已十余年,租住在江夏区,因没有正当工作,一直靠打零工赚钱。一次,陈某回云南大关县认识了其女友桑某。随后,陈某将桑某带至武汉江夏区,开始了长达7年的同居生活。其间,桑某从未回过云南,和陈某在武汉靠打零工、捡破烂为生。
2009年5月3日,陈某看中江夏某镇上一套房子,只需1.4万元,于是动了心思想结束租房的生活。回到家后,陈某找桑某商量购房事宜,并提出要桑某拿出购房款。不想,不仅没要到钱,桑某还一顿训斥。陈某怀恨在心,他认为这些钱是两人的共同财产,桑某却一直据为己有,自己长期逆来顺受不说,现在还不能实现买房的梦想,他越想越气,于是起了报复之念。
次日凌晨4时许,陈某提出要送桑某回云南老家,并以此为由将其骗至江夏区某水泥厂斜对面京广铁路边,趁其不备,用随身携带的铁锤朝桑某的头、面部等处连续打击数下,致桑某因重型颅脑损伤当场死亡。事后,陈某从桑某身上搜走1.5万元,并将桑某的尸体抛至附近的水井中藏匿后,逃离现场。
5月4日下午,一位铁路护路工人发现了尸体立刻报警。5月5日深夜,民警通过线索将逃窜到宜昌,喝得酩酊大醉的陈某抓获。后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提起公诉。
昨日庭审中,陈某对于杀害桑某的事实供认不讳,但辩称自己并不是故意杀人,是因为与桑某生活期间,桑某一直在用他的钱,所以桑某身上的钱应该属于两人一同积攒的。但需要购房的时候,桑某口头答应买房,却不愿意将积攒的钱拿出来,所以两人才会因此引发争执。他坚称,争执中是桑某先用铁锤打自己,自己反击中不小心才将桑某打死。
法庭未当庭宣判。(记者赵雯 实习生刘波、吴婷、任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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