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 涂峰 通讯员 龚宣 越公宣 广州越秀警方昨日向媒体通报了7月6日晚站南路劫持人质案件的调查进展情况:经过警方核查,7月6日晚持刀抢劫逃窜并劫持人质、负隅顽抗拒捕后被警方击毙的犯罪嫌疑人名叫谢×祥(男,38岁,湖北潜江人),该人曾在湖北省潜江市经营发廊,2008年离婚后今年7月来广州。
经查,7月6日晚,谢×祥实施抢劫和劫持人质所用的作案工具是剪刀(理发用的专用剪刀)。经法医鉴定,被抢男事主林某及其朋友周某的手部、嘴部多处受伤,被劫持女事主的脸部、手部和腿部等多处均有锐器造成的挫裂伤。
据谢×祥亲属反映,谢×祥生活行为和精神状况一直正常。前几天谢×祥和亲属通过电话,情绪稳定,无任何异常。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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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第九条 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六)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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