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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签“合同”做家务发奖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9日06:41  解放日报

  新闻晚报钱钰 叶雪娇

  甲方为家长,乙方是孩子,饮食起居、家务劳动、娱乐学习诸多条款清楚明晰,劳动报酬和奖惩措施也一一罗列……昨天,一位母亲与女儿签署的暑期劳动合同在沪上某育儿论坛中引发热议。记者采访发现,这个暑假,“协议式教育”的家教新理念在申城悄然流行。

  在沪上某育儿论坛闵行区实验小学圈子里,有网友晒出了一份《暑期“勤工俭学参与家务劳动”合同》。合同上明确标明甲方、乙方,并写明“暑假必做的家务劳动有:收、叠自己的衣服;饭后收全部碗筷;收拾自己的房间及物品。除以上家务劳动,其它参与的劳动,完成后,根据劳动的难易程度、完成质量好坏、完成的态度、自觉性各项标准进行评分,根据分数可以获取相应等级的劳动报酬。”奖金在1至10元之间,赏罚明确。所得报酬都可以让孩子自由支配。一纸合同也引来不少家长的跟帖,有家长表示赞同签合同的做法,想如法炮制,也有家长持反对态度,认为家务和金钱之间不能画等号。

  陈鹤琴小学家长郑英女曾经与孩子签订过改正不良习惯的日常生活合同。“签署亲子合同要注意平等,不仅有家长对孩子的要求,孩子也可以‘讨价还价’,向家长提要求,如不可以随意发脾气、每周要有家庭聚会等,家长要做好榜样,定下条约和孩子一起遵守。这样的合同书会更受孩子欢迎,比金钱报酬效果更好”。

  对于协议式教育方式的悄然流行,上海社科院青少所家庭教育专家包蕾萍博士认为,这也属于一种角色扮演的模式,父母扮演雇方,孩子扮演被雇方,通过游戏的形式激发孩子的劳动兴趣、责任意识等。但她也提醒,在签订合同时,家长要做好引导,不要让孩子将合同误解为用劳动换金钱的代名词,“不一定要用金钱奖励,可以用孩子喜欢的活动、想去的地方、玩一次电脑游戏来代替经济奖励,或许更好! ”包老师表示,切莫让孩子形成只要有钱什么都可以做的感觉,反而不利于他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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