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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出台机关领导问责办法:决策严重失误将被问责

  公安部党委近日印发《公安部机关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办法》规定,领导干部出现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情形将被问责。

  《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本单位发生违反“五条禁令”案件的;本单位私自设立“小金库”,或者占用、挪用公款的;本单位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发生严重问题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等。据公安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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