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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考生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9日07:09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7月9日讯记者杨燕生就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宜,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今日发布公告(公告全文见二版)。

  公告说,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西藏自治区的合格分数线放宽为280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合格标准单独确定。公告还对申请人员的申请条件,申请表的填写以及所需提供的材料作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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