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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昌7月8日电记者黄辉通讯员上官笑东元春华记者今天从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年1月至6月,抚州两级法院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79件,平均办结期限为85天,比往年减少20天,未出现超审限和上访问题。
抚州中院行政庭庭长于蔚介绍说,各基层法院每年行政案件延审率不得超过全年受案总数的10%;各基层法院行政庭在向省高院报批延期审理的同时,必须向中院行政庭备案;各法院加强行政诉讼案件流程管理,界临审限一个月前要书面督促。如发现无故超审限或延期审理超过10%的,将予以通报,黄牌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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