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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挽救犯罪嫌疑人

  本报讯(记者 张水湘 通讯员 陈瑛 廖光荣)4名未成年的青少年,因涉嫌抢劫、盗窃将要面临牢狱之灾。幸运的是,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率先在全省试行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这4名青少年成为该院第一批试行附条件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近日他们将被移交社区考察矫正,如果在社区矫正期内表现合格,他们将不被起诉。

  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刑事案件,根据案件性质和情节、犯罪嫌疑人的自身状况,以及因犯罪事实行为而遭受破坏的社会关系的修复状况,对犯罪嫌疑人设立一定的考察矫正期限,根据其在考察矫正期限的表现,对其作出不起诉或者起诉决定。该院设定的社区考察矫正期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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