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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领导干部轮岗交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9日09:49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记者刘娜、通讯员沈公成)7日,13名交流任职的市州、省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到省委组织部参加集体谈话。这批干部有的将从省直单位交流到市州,有的从市州交流到省直机关,有的将在省直单位横向交流。

  年初,省委决定在全省实施干部培养选拔“六个一批”工作,其中包括“集中交流一批”,即着眼于优化班子结构,在市州、省直、省属高校、国有企业交流一批;着眼于培养年轻干部,从市州、省直和高校选择一批45岁以下的优秀副厅级干部交流任职,从省直单位选派优秀处长到县(市、区)任政府正职;各市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省直单位、省属高校的领导班子成员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10年、年龄不满55岁的,原则上要进行交流,超过55岁但工作需要的也可交流;省直单位在人、财、物和审批、执法等关键岗位上任职满5年的处级干部一般应当轮岗,任职满8年的必须轮岗,其他任职满10年的处级干部原则上也要轮岗。

  据介绍,今年1月至5月,全省已有43名厅级领导干部交流任职。7月初,省委常委会又讨论决定对一批厅级领导干部实行交流任职。

  同时,省直单位处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省直各单位调查摸底情况和交流轮岗方案6月底已报省委组织部,交流轮岗工作将于10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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