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最大国资流失案继续审 依棉集团原董事长几度落泪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9日10:26  国际在线

  “不改制,是死,改制,还有可能绝处逢生。”依棉集团改制涉嫌合同诈骗案今天(8日)继续在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在庭审中,依棉集团原董事长汪利娟在自己5项罪名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几度落泪。

  依棉集团的职工曾普遍认为,是因为汪利娟将企业卖给外国公司才导致了今天的困境。依棉集团的老厂长马恩华也曾表示:“依棉集团即使停工两三年,也没问题。”但今天的庭审,通过当时改革者的陈述,展示了一个不一样的依棉集团。

  控辩双方激烈交锋

  根据检察院的指控,汪利娟、朱之霖、马小林、程健4人通过“八步曲”将依棉集团非法占有,具体包括:虚构公司、拉拢高管、假意中止谈判、串通投标等,让依棉集团一万多名员工处于下岗分流。

  在庭审中,外方股东是否虚构公司、是否假冒别的公司名义、是否有履约能力、四人是否非法占有以及4.3亿元的资产评估价格如何得出,都是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

  检察院认为收购方ASSO LIMITED注册在英属维尔京,其中文名称香港亚纺公司是虚构的,该公司在香港没有注册,是个空壳公司。四人谎称亚纺公司是香港上市公司中策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冒用其名义收购依棉集团。

  朱之霖辩称,与依棉集团收购协议中的签署公司是ASSO LIMITED,该公司有注册地,并不是空壳公司。ASSO LIMITED的母公司中文名称是中国策略投资公司,并没有冒用香港上市公司中策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

  汪利娟在庭上表示,亚纺公司与ASSO LIMITED就像一个外国人有个中文名字。她承认在给政府的报告中,是称上市公司中策集团有限公司要收购依棉集团,她至今仍认为香港亚纺公司是中策集团有限公司设立的收购平台,香港亚纺公司有支付能力。

  是私分还是规避风险

  按照刑法合同诈骗罪的规定,合同诈骗必须有主观上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有非法占有财产的结果。

  检察院指控,四名被告人在收购合同签订后,将部分机器设备款1775万元和库存商品款500万元予以私分。

  朱之霖辩称,收购5年来,一直在用心安置职工,引进香港上市公司中策集团有限公司和国内公司中纺公司等投资者,前者作为上市公司还进行了公告。1775万元并不是私分,是当时管理层共同决定的,主要是为了不让银行拿走。

  汪利娟也辩称,检察院指控的1775万元和500万元并不是私分,当时依棉集团欠银行贷款2亿元,保定塑料厂正处于破产,依棉集团作为担保方,账户上有钱肯定被划走。为了规避风险,才决定将钱转到几个人提供的账户上,公司需要随时转回来。

  评估结果存在争议

  在庭审中,前后评估结果的巨大差异也是双方争议的焦点。除了在具体科目上,4被告人对评估结论有诸多疑问外,评估时间和方法也有诸多质疑。

  据悉,4.3亿元的资产是2009年司法机关对涉案资产作出的评估结论,改制时的评估报告则是在2003年作出,两个报告完全采用不同的方法。

  对于2003年的评估结果,公诉人在法庭上直接表示:“汪利娟主导的资产评估有何公正可言?”

  汪利娟表示:“资产评估是企业行为,且结果是国资委批准的,我并没有授意低评。”

  评估机构人员庭上坦承:“目的不同,方法不同,结论完全不同。”

  做出盈利只为改制

  在法庭调查汪利娟涉及《魅力》杂志的版权收购造成的损失时,汪利娟突然情绪失控,哽咽并哭泣,之后在谈到企业改制和贪污罪时也一度落泪。

  她在庭上陈述:“自1996年从老厂长马恩华手中接管依棉集团之后,受大势所趋,纺织企业开始出现普遍亏损,依棉集团也不例外,说是有资产,但是账上只有10万元,这还是做给银行看的。当时,不改制,是死,改制,未必生。若为了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完全可以MBO(管理层收购),没必要去冒改革的风险。”

  记者今天还了解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没批外汇账户的主要原因是对价不明确。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既然收购是零对价,5000万美元怎能随意进来?这种改制模式让有关部门把握不准。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因为依棉改制,原保定市副市长周立柱和保定市国资委主任孙新强亦被抓,目前尚未判决。(辛红)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