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7月9日讯(通讯员 郭秀峰)年近七旬的凌仁秋焚烧了一个马蜂窝造成50余亩林地失火被毁。7月8日,经检察机关公诉,凌仁秋被湖南醴陵市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现年67岁的凌仁秋,系醴陵市茶山岭镇马头村农民。今年3月21日14时许,凌仁秋带着锄头和柴刀在本村“禾担塘”自家责任山上进行油茶垦覆时,发现杂木丛中有一马蜂窝,遂用打火机点火焚烧,因当时天晴又有大风,燃烧的马蜂窝引燃了周围的杂草后引发森林火灾。
经当地村民及时扑救,山火于当日下午16时左右被扑灭。经鉴定,大火造成该村荣飞国等4户农民共计52.5亩经济林被烧毁。
次日,凌仁秋主动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并在案发后通过当地村委会调解,共赔偿了荣飞国等4人损失5300元。
稿源:红网 作者:郭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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