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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长发督办令责令按期结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9日14:02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蕾)严格审限管理,临界前庭长将对承办人发出督办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届满前30日,法官将收到解除提示;重视调解也重视调解后的实际执行,握手言和后原告能否及时拿到钱,也成了法官追求的目标……记者上午获悉,为让当事人打一个明白的官司,朝阳法院推出了一体化审判管理体系,建立起教育培训、流程管理、全程提示、质量评查、绩效考评五种审判管理制度。

  据记者了解,审限管理不规范、个别法官办案拖拉的问题,是给当事人带来困扰的一大因素。据悉,一体化审判管理体系加强了对审判流程的管理,通过合理设定审判流程每个具体环节的时限,规范案件审限变更报批的条件、时间和程序。案件承办人必须在审限届满20天前就向庭长汇报,由庭长进行审批。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不能在时限内审结,需要延长的,必须经主管院长批准才能继续延期。如果案件临近审限但承办人仍未将案件审结,庭长将向承办人发督办令,责令其迅速按期结案。

  全程提示制度要求有关部门针对所发现的审判、执行部门或个人存在的问题对法官进行及时的提醒或者警示。 J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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