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女研究生致4死6伤获刑5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9日15:54  新民晚报

  

女研究生致4死6伤获刑5年
■ 庭审后,潘洁与父母见面,抱头痛哭 通讯员 奚晓诗 摄

  本报讯 (记者 宋宁华 通讯员 璞萱)昨天下午,女研究生交通肇事案在浦东新区法院宣判:潘洁犯交通肇事罪获有期徒刑5年。

  旁听席上坐满了受害人及家属30余人。当潘洁被法警带入法庭时,有的家属无法控制情绪,甚至叫喊着“杀人凶手”,被法官立即制止。

  站在被告席上的潘洁眼神躲闪,情绪低落。法官宣判后,潘洁流泪签收了判决书,潘洁的母亲则在最后见面时怀抱女儿痛哭流涕。

  庭审中,公诉方曾提供了一段关键性的监控录像,录像显示,事发时,在潘洁车前曾有一辆轿车行驶,该车司机注意到前方施工状况后变道。从前方车辆开始变道到潘洁的车子撞人,相差约9秒时间。

  辩护律师认为,9秒的时间过去得很快,潘洁拿到驾照不久,要在如此紧急的情况下作出判断是有一定难度的。

  同时,辩护人还提出,施工单位是违法违规施工,没有在安全距离处放置警示标志,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

  昨天的宣判中,法院针对辩护人无罪的意见认为,根据监控录像及现场勘查情况可以反映出,事发当天天气良好,事故发生地段的道路也无异常,客观环境上没有影响被告人潘洁正常驾车行驶的状况。本案的多名被害人均是遭受潘所驾轿车正面碰撞、挤(碾)压而伤亡,该伤亡后果与潘疏于观察的违规驾车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施工人员未按规定放置警示标志也具有一定责任,但不起决定性作用。

  综上,法院认定被告人潘洁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施工单位承担事故次要责任,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链接

  今年2月10日,潘洁驾车在中环路上撞到正给高架隔离墩安装隔音板的十余名工人,造成4死6伤。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