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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地区高考状元 酒后恶意杀人广州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9日19:16  兰州晨报

  本报讯 据《信息时报》消息, 他是昔日的高考文科状元、中央民族大学高才生、最年轻有才的财务经理、同事心目中的老实人,竟在一次醉酒后残杀素不相识的女邻居,再碎尸灭迹!7月7日上午,广州市中院认定马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7日上庭,马某穿着看守所蓝灰色马甲和短裤,原来的书生气已消失殆尽。据悉,马某曾在侦查阶段和庭审阶段自认对受害人的尸体实施了奸淫行为,公诉机关亦据此指控其犯故意杀人、侮辱尸体两罪,依法判处马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外,马某仍需赔偿受害人家属41.5万余元。

  据悉,马某生于1979年,曾是1997年甘肃张家川县的高考文科状元,被中央民族大学法律系录取。为尽快赚钱,马某大学二年级就转攻金融系,2001年毕业后,他不满于稳定工作的低工资,一年后毅然辞职南下广州经商,曾担任岛内价连锁超市总部财务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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