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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千里之遥 “面对面”讯问 最高法首次在兰州中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成功提审被告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9日19:21  兰州晨报

  

距千里之遥“面对面”讯问
庭审现场。本报记者 陈霞 摄

  本报讯(记者陈霞 见习记者李洁)7月7日下午,兰州中院配合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通过全国法院专网远程视频系统对一起运输毒品死刑复核案件进行了提审。法庭仅用51分钟就完成了对羁押在兰州市看守所的被告人陈庆新的提审,极大地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据了解,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在兰州中院利用远程视频系统成功提审被告人。

  “这里是最高人民法院。” “这里是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远程视频提审现在开始。”“带被告人陈庆新。”当日下午3时40分,一段开场白后,被告人陈庆新在法警的押解下被带上兰州中院智能法庭被告席,通过远程提审系统,远在北京的最高法院法官在大屏幕上和被告人陈庆新进行了“面对面”的实时讯问:“我们是最高法院刑三庭的法官,今天在北京通过远程视频对你进行提审。你听清楚了吗?”“听清楚了。”“被告人,你叫什么名字?”“我叫陈庆新。”通过屏幕,双方清晰可见,一目了然。审判法官对有关案件事实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并仔细倾听被告人的每一句陈述和辩解。对话准确无误跨越时空及时传送,书记员进行同步记录。

  据指控,被告人陈庆新于2007年底至2008年8月间多次向马某、罗某等人贩卖毒品。2008年8月,警方从其托运的家具及其家中缴获冰毒等毒品近500克。2009年6月8日,兰州中院一审判处陈庆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陈庆新提出上诉,省高院维持原判并向最高人民法院报请死刑复核。7月7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对陈庆新进行了远程视频提审。

  提审完毕后,最高法院将讯问记录及时传至兰州中院打印后交被告人核对并签名确认,之后,兰州中院又将被告人签名确认后的讯问记录传至最高法院。整个远程视频提审仅用了51分钟。

  据兰州中院新闻发言人隋福珍介绍,使用远程提审节约了大量的时间,缩短了审判周期,加快了审判进度,有效节约了诉讼成本。同时,在远程提审中,承办人员对人犯的讯问全程录音录像,并制作成光盘保存,避免了司法不公和人犯翻供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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