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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温补贴最高每月补120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9日22:4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南昌7月9日电(何柳斌)9日下午,记者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从7月开始,江西省将对每位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最高可补贴120元。

  江西省人力厅有关官员向记者证实,江西“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是2006年制定的,当时规定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行政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每人每月80元。

  按照相关规定,暑期时间定为七、八、九三个月,企业防暑降温费用可列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行政事业单位由“职工福利费”或“福利基金”中开支。职工在高温等特殊环境中工作领取的津贴、加班费、养老、医疗、失业社会保障金和住房公积金等收入不列入基本工资当中。

  另外,劳动部门提醒,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的有关规定,防暑降温费属于生产性的福利待遇。因此,凡暑期不在岗工作的人员,不享受防暑降温费待遇。由于试用期也属于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暑期在岗工作的职工也应领防暑降温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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