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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是个善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0日00:01  红网

  8日,徐州市鼓楼区法院与徐州金枫制帽有限公司“共建‘更生人’再就业帮扶基地”揭牌仪式上,该法院宣布,在江苏率先试行“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8名未成年人罪犯本月下旬将成为第一批受益人。(7月9日《检察日报》)

  所谓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是指曾经受过有罪宣告的未成年人通过一定时间的考察后,有关机关就通过一定形式,注销他的有罪记录,以减少社会歧视的帮扶制度。

  平心而论,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未成年人因年少无知,缺少判断是非的能力,极易在懵懵懂懂之中犯下罪行。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当他们刑满释放后,身上就带上了一个有“犯罪前科”的标签,这不仅有碍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做一个正常人,而且会使他们在社会上四处碰壁、走投无路,甚至再次犯罪。因为当他们想开始新的生活时,不论是学校还是用人单位都会以他们曾经犯罪为由,拒绝他们复学、升学、就业和录用,使他们在社会上没有立足之地。

  很显然,实行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能给这些曾经有罪而又渴望新生的孩子一条生路,就是让这些孩子免受社会的歧视和世俗的偏见。这样他们在就业或升学时,就可以和普通人一样,堂堂正正地在“有无犯罪记录”一栏里写上一个大大的“无”字。

  或许有人认为,给未成年人消灭“犯罪前科”记录,会纵容未成年人犯罪。其实,这种担忧完全是多余的。原因很简单,就是谁也不愿故意去犯罪,故意和社会作对,尤其是这些少不更事的孩子,如果给他们清白做人的机会,相信没有人会再去做那些傻事,更何况还有法律机关、家长在一旁尽心尽责地帮助他们呢?

  而且,实行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根本目的是唤醒他们的悔罪意识,培养和提高他们辨别是非的能力,鼓励他们积极投身社会和生活,这种造福社会、造福未成年人的事情,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稿源:红网 作者:孟木二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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