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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女童之死!难道仅仅只是大意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0日00:02  红网

  7月1日,广东茂名,这个4岁的女童上午8时由奶奶牵到村口送上校车,笑哈哈去上学。下车时却被幼儿园老师和校车司机遗忘。封闭的校车在烈日下暴晒数小时,女童被活活闷死,直到中午才被人发现(7月8日《武汉晨报》)!

  这无法想象、无法理解的“黑色幽默”,这惨烈剧痛、骇人听闻的人间悲剧,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上一次,是一个吸毒的母亲被强制收容,她恳求警方通知她的姐姐帮她照顾孩子,因为她三岁的孩子被她单独锁在家了。警方打了电话,找不到她的姐姐,后来就把这件事给搁下了。几天后,孩子仍然被锁在那间小屋,活活地饿死!

  悲剧,被惊人相似地“复制”了!女童之死!难道仅仅只是大意?

  这使我想起我们小村的“村规”来:据说,上世纪80年代,有一对父子在堆草垛,父亲在草垛上堆,儿子站在地下用“冲担”刺起一捆捆干草举起来递给父亲。活干完了,儿子顺手把两头尖尖的“冲担”靠在堆好的草垛上,父亲没看见,从草垛上滑下来时,他生生地被“冲担”刺穿……从此,我们村有一条不成文的“村规”:农具,不论尖锐的还是钝的,一律不得靠在草垛上。农村堆草垛的事年年有,但我们村,我们村外方圆好几十里的村庄便再也没有发生类似的事故——我们村的“村规”成了好几个乡、大半个县的“乡规”、“县规”。

  上世纪80年代传媒是不发达的,而今天,任何一件离奇的事件,瞬间可以由网络发遍全世界!但,没有文化的我村村民可以迅速总结经验教训,一条“村规”管住了几十年,落实到了半个县——可是,在今天,女童之死,死的结果固然相同,死的方式却一定要“千差万别”:或在房子里饿死,或在汽车里闷死!

  下车的孩子很多吗?这个汽车很大吗?报上说,11座而已!于是大约我可以心怀叵测般恶意地想象:其一,每天,他们肯定会严重地超载(不然,除了司机和跟车老师,不到十个的幼儿也会忘记一个?);其二,有多少孩子上学,他们心里根本没谱!校车超载发生事故也已经听说很多起了,教育部门也总在三令五申;而一个幼儿园竟然搞不清自己带的人、“手下的兵”——这,难道仅仅只是“大意”两个字就可以说圆的吗?!

  我们的社会总是“趋利”!“趋利”太重要了,甚至完全可以不“避害”!事故,总要发生一起才知道一次教训,然而,过了今天,又还是忘记,不顾危险,不落实政策,不长记性,照样做!发生了事故,大约还得上次、别人的和我一模一样;要不然,他上次是在房间里被饿死,我这次却要在汽车里被烤死——难道仅仅因为一个一个相继死去的孩子不是我们自己生自己养的吗?——我已经出离愤怒了!唉,还说什么好呢!

稿源:红网 作者:张渤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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