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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李洁)因求爱不成,一怒之下将情敌砍伤并导致重伤。近日,原崇文法院受理一起故意杀害情敌案。向某在2009年平安夜向同事尹女士求爱,但被尹女士拒绝,因此怀疑同单位王先生与尹女士有恋爱关系,于是第二天下午,持刀捅向王先生并造成其重伤。公诉机关认为,向某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权利,应当以故意伤人罪追究刑事责任。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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