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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继出台《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及其指导意见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还将制定出台《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信息化系统指标体系》和《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信息化系统数据规范》。这是记者9日在长春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上了解到的。
工商总局同时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探索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工作;加快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切实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保障,努力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领域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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