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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案件须3月内审结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0日02:55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刘杰)昨天,记者从朝阳法院召开的“一体化审判管理体系”发布会上获悉,今后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将严格控制在3个月内审结,这意味着当事人从立案到拿到判决的时间将大大缩短。

  为了提高审判的质量和效率,朝阳法院日前出台了一体化审判管理体系,建立起教育培训、流程管理、全程提示、质量评查、绩效考评5种审判管理制度,规范案件审限变更报批的条件、时间和程序。朝阳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个体系一出台,所有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将严格控制在3个月以内审结。只有存在案情复杂、疑难等6项事由,无法在简易程序时限内审结的案件,才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提示

  什么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诉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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