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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整治查出一堆老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0日03:51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7月9日讯 (记者赵言民)比自行车快,比小汽车便宜,电动车因此备受市民青睐。但是,便捷的背后还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今天上午,记者随槐荫交警部门集中整治电动车交通秩序时发现,电动车存在大量占用机动车道、逆向行驶、违法载人载物、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今天上午10时许,记者在经十路营市街路口看到,一辆行驶在机动车道上的电动车被槐荫交警大队民警徐垒查住。徐垒上前打了一个敬礼,对车主说:“你走机动车道,非常危险。一旦遇到紧急情况,极易造成事故。”徐垒告诉记者,该车驾驶人不能出示驾驶证、不悬挂号牌,违反了道路安全法第90条有关规定,依法应当扣留车辆。

  5分钟后,又一辆载人的电动三轮摩托车被执勤交警查住:“国家没有这种三轮车的产品目录,挂不上号牌,不允许上路行驶。”

  市交警支队事故处民警房涛说:“作为电动自行车,防护装置差,速度又较快,与自行车相比容易发生事故。从近期来,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后,受伤和死亡的几率都是比较高的。”

  电动车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车速过快是一个重要因素。按照国家标准,电动车的设计时速不得高于20公里。而事实上,马路上行驶的电动车时速经常超过了40公里。

  交警部门没有专门针对电动车的测速工具,单凭目测,无法开具罚单。比如对“拆除限速装置”的车辆进行严查,但现在出现了“高科技”电动车能避过检查,交警来时,一摁按钮,限速装置就出来了,交警走了,再摁按钮,限速就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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