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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温超30℃,12点到14点半停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0日03:51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7月9日讯 (记者鞠鹏 通讯员关学军)30℃以上的天气,工地要在规定时间段停工。今天,市城乡建设委对高温期间停工标准进行了提高和细化,将原有的停工温度改变为30℃。

  市城乡建设委规定,凡气温达到30℃以上的天气,各工地从12点至14点30分停工;凡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各工地从11点至15点停工;凡气温达到37℃(含)以上的天气,各工地从10点至16点停工。据了解,原来规定的停工温度为37℃以上。

  市城乡建设委要求,施工现场必须保证绿豆汤、茶水、开水等防暑降温饮品充足供应,及时向作业人员发放藿香正气水、十滴水等防中暑药品;工地宿舍、厨房等应采取有效的防蚊蝇措施,并坚持每天对工地上的饮食安全全面检查,防止食物中毒;适当减少宿舍内居住人数,开窗透气,保持自然通风,通风不畅的宿舍尽可能配备空调、电扇等防暑降温用品和设备;施工现场澡堂要全天开放,设置足够的淋浴头,保证冷热水供应;凡遇大风、强降雨、雷电等恶劣天气,一律停止施工,并将施工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从明天开始,市城乡建设委将进行巡查,检查中发现不落实的企业,除给予通报批评外,还将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在评优评先、资质升级等方面扣减相应的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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