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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的校内私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0日04:00  华龙网-重庆晨报

  不能租给校外人员

  校园周边今起整治3个月;校门两侧100米内禁止摆摊

  本报讯 (记者 陈宋波)学校校门两侧100米内禁止摆摊,周边200米内的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坚决取缔……昨日,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光磊在“全市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7月10日至10月10日,对全市校园及周边环境开展3个月的综合整治。

  校园周边综合整治3个月

  去年,市委市政府将“平安校园”纳入“平安重庆”的细胞工程,先后出台系列平安校园建设方案,进行校园安保和周边环境整治行动。今年5月以来,我市投入12亿元,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派驻6000余名校警、3万多名保安人员。

  刘光磊称,由于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问题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市委决定,集中公安、教委、工商、文化执法、市政管理等多家部门力量,对全市学校和校园周边环境,开展为期3个月的综合整治。

  刘光磊强调,“要彻底清理乱摆乱设的游摊小贩、彻底取缔违法违规经营的网吧、彻底关停违法违规经营的娱乐场所和宾馆旅社、彻底打掉盈利经营的赌博窝点。"

  多部门联合出台10条举措

  为保证整治效果,我市公安、教委等多部门联合制订出台了10条举措,比如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禁止在校园周边200米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禁止利用学校内电子阅览室、租赁校内房屋从事和变相从事网吧经营性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乱搭乱建;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围墙或房墙搭构建筑物。禁止在学校校门两侧50米范围内设置临时占道停车和禁止在其100米内设置经营性占道亭(棚、伞、摊);原则上不得将学校房产、学校内的教职员工私有住房和设施设备出租出借出售给校外人员,已出租出借的要严格落实出租房屋管理的各项规定;禁止在校园内从事传销等违法行为;整治和消除“校中村”等影响学校治安安全的问题。

  这10条举措还包括,严禁学校使用或租用不符合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等车辆接送学生。严格消防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专人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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