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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余皓 通讯员刑一庭 实习生黎韵 黄德仁)昨日上午,武汉市中院对抢劫犯陈建文等3名死刑罪犯依法执行死刑。
陈建文系武汉人,2008年8月16日凌晨,他骗租被害人周某驾驶的白色富康轿车,开枪将其打死,其后抢走周的轿车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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