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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了“两口酒”凌晨打伤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0日06:00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不应该啊!我们来武汉是打工赚钱的,结果花了这么多的钱,还都被判刑了!”几天前,接到青山法院的判决书,来汉务工的三河南老乡后悔不迭,“喝酒误事啊”。

  据了解,李某、朱某、任某都是河南濮阳人。去年12月,3人应在汉老乡邀请来汉打工。快过年了这边工程有点紧,他们3人也想挣点钱好回家过年。然而出人意料的是,3人在武钢的一个工地打工还不到一个月,就被公安机关拘留了。

  事情缘自圣诞前夜的一次消夜。去年12月24日晚,三人在武钢工地上忙完下班,因天气寒冷,他们决定去喝“两口酒”取暖。凌晨2时,喝得晕晕乎乎的三人回到住处,由于酒后有些兴奋,上楼时在楼道大喊大叫。

  “喊什么喊?”凌晨的寂静就这样被打破,正在房间休息的工友蒋某等人,被三人的吵闹吵醒,就起身“说了几句”。随后,双方发生冲突继而大打出手,蒋某被打成重伤。

  当天,三人因涉嫌故意伤害被青山警方拘留。此后,三人家属向蒋某赔偿了各项经济损失11万余元。

  记者昨悉,青山区法院近日审理后作出判决,李某、朱某、任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因三被告人自愿认罪,且已赔偿受害人获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分别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记者蒲哲 实习生糟文国、张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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