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据《广州日报》报道 9日,广东省高院对涉及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多起案件的成瑞龙进行二审宣判。维持佛山中院一审死刑判决。
成瑞龙,公安部A级通缉犯。据佛山中院判决书认定,成瑞龙从1996年5月开始分别在广东南海、广西桂林等地入户、持枪抢劫、故意杀人、强奸等共作案10起,抢劫数额巨大,致13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2005年5月因抢劫罪被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法院判刑7年,刑期至2012年1月17日,在某监狱服刑。2009年5月31日真实身份被发现,随后被移送佛山警方。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