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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社保费征稽系统垂直管理 农税机构将撤销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0日06:35  南海网

  全省社保费征稽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划转省地税部门,各市县农税机构将撤销

  本报海口7月9日讯 (记者陈成智)为调整理顺社保费征管及地税农税体制,我省日前出台《海南省社保费征管及地税农税体制调整改革总体方案》,《方案》确定:全省社保费征稽系统划转省地税部门垂直管理。与此同时,各市县农税机构也将撤销。

  据了解,我省社保费征管及地税农税体制调整改革(以下简称“三项体制调整改革”)主要内容是:将全省社保费征稽系统划转省地方税务部门垂直管理,将社保费扩面征缴工作、征缴信息系统建设、征缴信息披露职能划转省地税局社保费征管机构;将地税系统经费属地管理调整为省级财政垂直管理;将市县承担的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农税局机关人员编制划转地税部门,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收等其他职能、乡镇农税所人员编制划转乡镇财政所;建设税费信息省级数据大集中系统,实现社保费征缴信息与社会保险登记信息的传递与交换。

  据介绍,理顺三项体制,有利于统一规范税费征管行为,促进依法征收社保费和依法治税;有利于整合征管资源,降低行政成本,方便纳税人和缴费人;有利于建立征收有序、规范高效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体系和地方税收体系,更好地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为加快推进此项工作,我省成立了省三项体制调整改革领导小组,副省长陈成任组长。三项体制调整改革将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分两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为今年9月底以前,主要是进行职能机构调整,人员清理、考录、划转和安置;第二阶段为今年10月底以前,主要工作是资产划转和经费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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