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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拖欠电费小心无法贷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0日08:33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周倩报道 昨日,深圳供电局分别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签订了《深圳市单位和个人涉电违法行为纳入银行税务征信系统合作协议》,供电部门与市国税、地税部门分别达成了信息共享的联络机制。据了解,该做法在全国尚属首次,这也是深圳在破解电力执法难题上,继开全国先河成立深圳市护电办以来的又一次创新。

  在昨日的签约仪式上,供电部门与深圳市国税、地税部门分别达成了信息共享的联络机制,信息共享内容包括:供电部门向税务部门提供深圳市窃电企业的信息,信息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名称、地址、最近2年的用电量、窃电量和窃电电费等情况。税务部门向供电部门提供非正常户登记信息、欠税信息、违法违章记录等。以上信息交互共享,将用于供电和税务部门联手保护国有资产流失,供电局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欠税数据清册,采取加强用电稽查、缩短缴费期限、预缴电费等措施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监管,合力维护国家权益。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供电部门将每月向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提交需录入征信系统的名单及其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一旦提交,该名单将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建立的深圳市借款企业风险预警系统。这意味着存在涉电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一旦被录入银行征信系统,在其向银行申请贷款之时将无法顺利通过审核。对于恶意拖欠电费的企业和个人,在其缴清电费欠费及违约金后,供电部门将视其电费按期缴纳情况,向银行提出撤出征信系统申请;对于存在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窃电和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非法来源的电力设施等构成刑事犯罪企业和个人,在其履行完相应的刑事处罚后,视其改正情况,由供电部门向银行提出撤出征信系统申请。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市涉电违法犯罪有上升势头。1~6月,发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1544起,直接经济损失766.04万元,与公安机关联合查处了违法收购站17间,查扣违法设施8吨;查获窃电案件99宗,涉案金额206.06万元,打击涉电犯罪任务仍然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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