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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实行干部作风定期报送与分析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0日09:19  红网

  红网益阳7月10日讯 (通讯员 刘新夏)今年以来,湖南益阳桃江县为及时掌握干部作风建设情况,实行了干部作风定期报送与分析制度。该县规定,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纪检员)必须于每个季度最末一个月的30或31日就单位的干部作风情况书面向县纪委报告,县纪委于下季度第一个月上旬书面报告县委、县政府。报送的主要内容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干部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工作情况等八个方面的内容。并明确规定,干部作风的报送情况纳入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员)述职考核内容,凡连续两个季度没有向县纪委报送干部作风情况的,年终述职考核中确定为不称职,并向县委提出调整岗位或免职建议。

  由该县纪委与组织部牵头,每季度研究一次干部作风建设工作,组织公安、检察、计生、信访、审计等职能部门共同召开会议,根据查找到的干部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根源,研究出台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该县先后出台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升学宴借机敛财的通知》、《桃江县领导干部“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公开承诺活动实施方案》、《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带薪陪读”的若干规定》、《关于严禁党员领导干部私驾公车的若干规定》等文件,形成了一系列的干部作风建设新措施新制度。

稿源:红网 作者:刘新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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